2月23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支持城市名单进行公示,济南市连续两年入围。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城市申报的基础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组织了专家评审。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拟将9个设区市确定为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济南市、枣庄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日照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 这是济南市第二次入围。2020年3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公布省财政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的通知》,确定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济宁、日照、滨州7市为省财政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动员大会,2021年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抓好全国“新城建”试点城市建设,牵头实施“中优”战略部署,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稳步实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塑造城市风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