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再压缩 10月底前二手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9-28
记者今天获悉,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网上“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及“不见面申

  本报9月26日讯(记者 王宝泓 王彬)记者今天获悉,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网上“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及“不见面申请”等目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我市提出,年底前全市抵押注销登记、地址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个人姓名变更登记、夫妻间析产等简单登记业务即时办结,全市通过网上申请的新建商品房转移和抵押等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涉及实体经济企业的3个工作日办结,其余各类登记业务均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2020年6月底前,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基本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

  我市提出,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网上“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积极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体窗口向网上延伸,建设不动产登记外网受理平台,网上办理实行“进一个端口、全流程一张网”。在已开展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全链条”业务办理的基础上,今年10月底前,开展二手房转移登记“全链条”业务办理试点工作,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只来一次、当日办结,并实行首次登记网上申请;12月底前,基本实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遗失补证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请。

  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按照省制定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接口技术方案,与银行金融机构系统对接;9月底前,在具备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点,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申请。

  加快推进电子证照试点工作,12月底前,试点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平台,采用电子介质方式保管不动产登记信息,并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不动产电子证照领取和使用。

  我市将梳理不动产登记流程,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根据全省统一制定的38个不动产登记指导性流程标准,积极协调形成本地优化后的操作流程图,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9月底前,实行抵押、变更、转移、注销登记等相关联登记事项一并申请、受理、审核以及依序登簿的登记模式,减少申请人申请次数,提高审核效率。12月底前,推行新建商品房转移和抵押预告登记以及各类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单方申请。

  方案提出对证明材料进行清理。9月底前,将申请材料清单中未列举或未作强制性要求的申请资料合并和减化,对于能够通过部门联网直接获取的资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资料。推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银行身份资料等预存、复用。此外,我市还将推动不动产登记大厅配置法治工作室。到2020年,各区县不动产登记大厅均配置法治工作室,实现法治服务进驻不动产登记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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